机械租赁公司的公告
各机械租赁公司:
重庆市花木公司就承建的矿山公园开园区域景观升级工程于2020年11月初进场施工,现因工作需要,向社会公开征集机械租赁公司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工程项目名称:矿山公园开园区域景观升级工程
二、工程项目地点:重庆市渝北区铜锣山矿山公园内
三、公开征集对象:社会各机械租赁公司
四、征集对象承担的主要内容:自备吊车、挖掘机、铲车、洒水车等工程机械,完成现场所需的机械作业工作及其他甲方指定的工作。
五、参与征集条件:
(一)一般资质条件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特定资格条件
1、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作业资质。 备注: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。
2、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,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建筑设备租赁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技术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。 备注: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3、近三年(2018年、2019年、2020年)承担过园林绿化类似项目的机械作业工作(附资料)。
4、驾驶员需持证上岗,身体健康。所有机械必须保证运转正常无设备安全隐患。
5、计价方式:按吊车、挖掘机、铲车、洒水车分型号,按台班及包月价格自主填报报价(格式不限)。
5、公司有紧急调派,抢工抢时的能力,施工期间服从安排,若遇临时抢工,随时具备紧急调配人员、机械的能力,保证高质量、高效率,按时或超前完成工作内容;若因人员、机械调配不及时,机械操作不规范等原因,造成延时及安全事故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,应按有关约定赔偿损失。
6、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,待项目开工两个月,且手续完善,开始按月支付完成结算费用的70%,剩余工程款,待甲方竣工验收后,按甲方实际支付到款金额比例给予支付剩余进度金额。
7、能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、独立承担安全生产能力。
8、征集确定的机械租赁单位与重庆市花木公司签订合同(含安全、廉政合同)
六、机械租赁单单位的确定:接受本次征集全部条件(附承诺书,法人签字、公司盖章),且报价最低的单位。
七:资料递交要求
(一)、参选资料
1、报价函(格式自定),需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2、报价函封装于一个信封或档案袋内,封口处密封,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。
(二)、截止日期:2020年11月5日10:00
(三)、送达地点:重庆市渝中区菜袁路205号二楼重庆市花木公司
(四)、联系人:王玉梅 13983370631
(五)、监督电话:63533284